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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哲学社会科学学术通俗读物项目的通知

作者: 发布时间:2025年06月05日 15:42浏览次数:


各学院、研究机构:

近期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发布《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哲学社会科学学术通俗读物项目申报公告》(网址附后)。为做好我校项目申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条件

1.申报图书范围包括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以及交叉学科;图书选题表述要符合项目定位,明确反映研究对象,简明规范、科学严谨、通俗易懂。

2.申报图书须反映新时代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前沿问题和最新成果,着力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,彰显中国特色、中国风格、中国气派。

3.申报图书须坚持学术性和普及性相结合,面向具有一定社科知识基础的读者群体,语言生动活泼,形式图文并茂。

4.鼓励以中华民族历史、党的历史、新时代历史性成就和历史性变革,经济发展、法治建设、社会治理、生态文明、国际关系中的前沿问题,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为主题的图书申报。涉及国家秘密的不得申报,涉及重大选题备案的须予以说明。

5.申报图书应为中文,字数在20万字左右;已签订出版合同,具备不少于80%的完成度。

6.优先支持独著,如合著,合著者不得超过1人;同一申报人只能申报1项。提倡“大家写小书”,第一作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(职务),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学术造诣。

7.出版单位须为国家新闻出版主管部门批准、具有出版资质的单位,具有良好的出版业绩和社会信誉,具备完成哲学社会科学学术通俗读物编辑出版的条件和能力,近3年来无违规处罚记录。每家出版单位限报3项。

二、申报材料

本次申报实行联合申报,由出版单位和作者共同承担主体责任。出版单位负责报送纸质版《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哲学社会科学学术通俗读物项目申请书》一式3份、样书6本以及全部材料电子版(命名格式:出版单位+申报材料)。样书中不得出现任何可能透露作者和出版单位的信息。

三、资助经费

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哲学社会科学学术通俗读物项目每项资助金额为30万元。

出版单位须与作者签订经费分配协议,经费使用须符合《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》和《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》(详见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网站)要求。

四、出版与宣传

项目成果须先鉴定、后出版,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。出版单位和作者按照立项通知书要求完成书稿后,由出版单位向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办提出结项申请,经组织鉴定合格方可进入出版程序并办理结项。出版日期应不晚于2026年12月31日。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将集中宣传推介优秀结项成果,并推荐参评“中国好书”。

五、工作纪律

出版单位和作者须按照申报公告和申请书如实填写申请材料,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,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。对存在弄虚作假、抄袭剽窃、侵犯他人知识产权、使用已出版图书申报或擅自出版等行为的,一经查实,将通报批评,5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,并责成所在单位依规进行处分;如已入选,将撤销资格。凡在申报和评审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,除按规定处理外,还将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。

六、时间安排

申报人须在7月5日11:30前报送申请书(一式三份,附件1)至科研处厚德楼460审核盖章,电子版发邮箱13750736@qq.com。

联系人:谌老师 联系方式:8334056

网址: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哲学社会科学学术通俗读物项目申报公告

http://www.nopss.gov.cn/n1/2025/0530/c459559-40491384.html

科研处

2025年6月5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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